栏目名称

我市棚户区改造惠民政策多

发布时间:18-06-28 字体:【  】  【关闭窗口】

     一、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城乡功能品质持续优化。投入1814亿元,推动实施城建重点项目1639个,市区备用水源、主城区控源截污等一批重大工程扎实推进。产业升级步伐持续加快。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257亿元;完成增加值845亿元,占全市GDP的10%。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跃居全省首位,提前达到小康指标要求。创新“五个统筹”机制,完成3.24万户、38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加大共有产权房试点力度,被写进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数字化联合图审实现市县远程联动、部门并联审查,走在全国同行前列。
   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开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政府投资工程标后监督、扬尘污染及黑臭水体治理、“双随机”执法等“五大行动”,努力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我市棚改工作主要有三项惠民政策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主要有三项惠民政策。
   一是开展定销房建设。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就近建设棚改定销房解决实物安置问题,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定向供应棚改被征收户,缓解因棚改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宅市场带来的压力。同时,定销商品房建设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品质交付。二是给予“两个10%”的奖励。对清江浦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奖励统一按“两个10%”标准执行: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被征收人合法住宅房屋评估单价10%的奖励;选择货币化补偿的,再给予被征收人合法住宅房屋评估单价10%的奖励,直接向棚户区居民发放货币补偿,让棚户区居民到市场上自行购买符合安置需要的房源。三是共有产权房托底保障。凡是符合棚改前只有一套住房、棚改后买不起最小套型住房的棚改居民,全部纳入共有产权政策的保障范围。对共有产权房也买不起的棚改家庭,实行先租后售,住满两年后,可购买其租住的公租房,与政府形成共有产权房,托底解决棚改困难家庭住有所居问题,实现棚改困难户的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