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市征发[2018]2号
关于公布淮安市2018年度
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名录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县(区)房屋征收部门: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征收估价行为,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及省、市房屋征收有关文件精神,市房屋征收办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案工作,对各申报单位所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符合相关要求的13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本名录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名录公布之日止。具体名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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